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十三分局
关于启用电子警察设备的通告
为确保郫都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有效减少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将一批固定电子警察抓拍点位向社会公告,于2025年10月13日正式启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启用路口交通技术违法取证设备,对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反限制或禁止通行规定上道路行驶的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点位地址如下:
郫都区安靖街道安丰路与绣园金路交叉路口
郫都区安靖街道安丰路与双喜路交叉路口
郫都区安靖街道正义路与中兴街交叉路口
郫都区安靖街道正义路与土柏路交叉路口
特此通告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十三分局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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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来源于【天府郫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