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郫都区2026年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和日程安排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郫都区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和日程安排出炉了,欢迎大家关注了解。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保持总体稳定,坚持一网通办,坚持免试入学,坚持阳光分班,坚持公民同招。
01
总体要求
1.坚持一网通办
2026年,郫都区继续坚持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一次办”,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可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一站式”完成义务教育学校线上入学登记、信息核验、学位查询等,实现“资料在线审核、入学一键办理”。原则上已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的不再现场审核资料。
2.坚持免试入学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公办中小学实行单校划片或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方式入学,民办中小学实行免试电脑随机录取。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考测证书、荣誉证书、学科成绩、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严禁中小学与培训机构、社会组织挂钩招生。
3.坚持阳光分班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均衡编班,确保男女生比例大体相当,师资配置合理均衡。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校内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严禁以学生考试成绩、获奖和竞赛等为依据编设重点班、特长班等。学校分班过程邀请教师代表、家长代表、责任督学参加,接受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4.坚持公民同招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同步招生。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均纳入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统一管理,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
为满足群众入学需求,进一步优化民办学校入学政策,一是支持办学质量好、市民认可度高的民办学校适当增加招生计划。二是扩大空余计划报名范围,空余计划录取阶段,除符合在蓉入学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外,在成都市义务教育入学平台中符合合法稳定居住或合法稳定就业的随迁子女申请人也可报名参加空余计划录取。
02
小学入学
小学入学对象
202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1.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查看入学登记公告。4月24日,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查看“郫都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郫都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公告。
(2)提交入学信息。5月6日—12日,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绑定电脑随机录取,在信息采集期间均可登录平台修改相关信息。
(3)查看校验结果。相关资料提交后实行联网校验,法定监护人可于资料提交48小时后查看审核结果。已完成线上采集信息并线上校验通过的不再进行现场资料审核,线上校验未通过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于5月13日—15日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见入学登记公告)进行入学资料审核。
(4)查看入学结果。6月15日,法定监护人查看“郫都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郫都区公办小学划片范围,在各公办小学现场查看入学结果。
2.随迁子女入学
(1)提交入学申请。申请在郫都区就读的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按照“郫都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的2026年《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办理须知,于4月1日—4月30日期间,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申请。
(2)查看审核结果。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法定监护人可于4月15日—5月9日期间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看入学申请审核结果。
(3)查看学位安排。区教育局于6月23日17:00 前公布统筹安排结果,法定监护人可于区教育局公布后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学位。如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跨行政区域以随迁子女方式申请入学,审核通过后其学位将以随迁子女学位为准。
3.多子女入学
(1)提交同校就读申请。因电脑随机录取、划片范围调整等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法定监护人可于5 月13日—18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其他未入学子女与已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校区)。
(2)查看申请审核结果。法定监护人于5月29日查看申请审核及统筹安排结果。审核通过的,不再参加其他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录取。
4.民办小学入学
(1)报名民办小学。6月1日—5日,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可自愿填报1所民办学校。
(2)查看录取结果。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郫都区民办学校,由区教育局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6月16日区教育局组织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法定监护人可于6月16日17:00以后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5.小学学位确认
同时具有公办、民办学位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于6月17日—18日期间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公办或民办学位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民办学位,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民办学位的郫都区户籍儿童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6.民办小学空余计划报名及录取
(1)报名民办小学空余计划。6月24日,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中符合在蓉入学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符合合法稳定居住或合法稳定就业的随迁子女可自愿报名1所民办学校。
(2)查看空余计划录取结果。6月26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小学空余计划电脑随机录取,法定监护人可于6月26日17:00以后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被民办小学空余计划录取的,以该学位为最终学位。放弃被民办小学空余计划录取的郫都区户籍儿童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7.其他安排
(1)缓学申请办理。郫都区户籍适龄儿童需缓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出具相关材料,经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办理缓学手续。因身体状况需要缓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证明。缓学期限一般为一年,缓学期满仍未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2)适龄残疾儿童小学入学。3月20日起,符合在蓉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法定监护人通过“成都市特殊教育服务云平台”向户籍地或居住证(地)残疾人专门教育委员会提交入学评估申请;5月6日—12日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提交入学信息期间,尚未申请入学评估的残疾学生,其法定监护人也可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提交评估申请。5月28日前,查看评估申请结果;6月15日查看入学结果。
(3)其他群体入学。5月31日前,本区集体户人员子女、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和其他群体按相关要求办理入学登记。
(4)办理入学报到手续。7月5日前,适龄儿童根据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03
初中入学
1.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
4月20日—24日,本市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小学毕业信息核对;回蓉生进行信息采集;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绑定电脑随机录取,区教育局根据信息核对和资格审查结果,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
(1)在郫都区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均须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个人信息核对。
(2)在郫都区外、成都市内就读的郫都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须在毕业信息采集前向现就读小学提供户口簿,由现就读小学在毕业信息采集系统中上传材料,进行信息采集,经区教育局审查后,在郫都区升学。
(3)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郫都区就读初中的郫都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经区教育局审查后,在郫都区升学。
2.随迁子女入学
(1)提交入学申请。申请在郫都区就读的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按照“郫都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的2026年《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办理须知,于4月1日—4月30日期间,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申请。
(2)查看审核结果。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法定监护人可于4月15日—5月9日期间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看入学申请审核结果。
(3)查看学位安排。 区教育局于7月2日前公布统筹安排结果,法定监护人可于7月2日17:00 以后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学位。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且符合条件申请在成都市就读初中的随迁子女可按升学对应区域报名参加市直属学校录取。如为本市户籍适龄少年跨行政区域申请入学,审核通过后以随迁子女升学对应区域为准,不再参加户籍地的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
3.多子女入学
(1)提交同校就读申请。因电脑随机录取、划片范围调整等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法定监护人可于5月18日—22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其他未升初中子女与已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校区)。审核通过的,不再参加其他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录取。
(2)查看申请审核结果。法定监护人可于6月2日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看申请审核及统筹安排结果。若报名参加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初中招生被录取后,将取消申请审核通过的多子女同校就读学位。
4.查看升学区域
6月2日,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可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学生公办初中升学对应区域。
5.公办初中入学
(1)报名市直属学校。6月15日—18日,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愿填报1所市直属学校。
(2)查看市直属学校录取结果。报名人数超过市直属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6月23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以及区属公办学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被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郫都区户籍学生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放弃该学位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3)查看区属公办初中入学结果。6月30日前,区教育局公布所属公办初中划片范围;7月2日前,组织开展所属公办初中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6.民办初中入学
(1)申请及查看民办直升。6月2日—3日,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参加直升;已被校内直升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录取。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申请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6月5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生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2)报名民办初中学校。6月15日—18日,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本市学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法定监护人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可自愿填报1所民办学校。
(3)查看民办录取结果。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郫都区民办学校,由区教育局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6月24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法定监护人可于6月24日17:00 以后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
7.学位确认
7月3日—4日,同时具有公办、民办学位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须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公办或民办学位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民办学位,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民办学位的郫都区户籍儿童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8.民办初中空余计划报名及录取
(1)报名民办初中空余计划。7月7日,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中符合在蓉入学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符合合法稳定居住或合法稳定就业的随迁子女可自愿报名1所民办学校。
(2)查看空余计划录取结果。7月9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郫都区民办初中空余计划电脑随机录取,法定监护人可于7月9日17:00以后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被民办初中空余计划录取的,以该学位为最终学位。放弃被民办初中空余计划录取的郫都区户籍儿童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9.其他安排
(1)适龄残疾少年初中入学。3月20日起,符合在蓉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少年法定监护人通过“成都市特殊教育服务云平台”向户籍地或居住证(地)残疾人专门教育委员会提交入学评估申请;4月20日—24日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期间,未申请入学评估的残疾学生法定监护人也可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提交评估申请。5月20日前,查看评估申请结果;7月2日查看入学结果。
(2)其他群体入学。5月26日前,本区集体户人员子女、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和其他群体按相关要求办理入学登记。
(3)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5月27日—6月1日,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初中招生具体工作由所属区(市)县另行安排。5月29日(测试结束后)—6月1日,各试点学校公示学生专业测试成绩及录取名单。6月2日,法定监护人可查看所属区(市)县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初中招生入学结果。被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初中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公办或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含多子女同校就读);被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初中录取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放弃该学位的,由户籍地或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4)办理入学报到手续。7月10—11日,适龄儿童根据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特别提醒:符合小升初政策入学是申请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的必要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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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郫都教育
本篇文章来源于【天府郫都】
